据智利《金融日报》(Diario Financiero)报道,在智利樱桃出口商对马士基(Maersk)索赔一案中,马士基试图设立不超过1630万美元(约1.2亿元)的赔偿基金,而相关出口商则主张,赔偿金额应超过5800万美元(约4.2亿元)。
此前,马士基 Saltoro 号在运输途中发生主机故障延误23天,导致1300柜出口至中国的智利樱桃出现质量问题,最终全部销毁。
据报道,智利瓦尔帕莱索民事法院(Valparaíso Civil Court)近日裁定,暂停马士基启动的1630万美元责任限制基金设立程序。法院采纳了智利出口商 El Silo 通过 Legal Export 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异议,律师 Rafael Durán 和 Víctor Vilches 指出:“该基金设立程序缺乏管辖地的基本诉讼要件,相关程序应视为无效。” 出口商辩护团队强调,涉事船舶未停靠任何智利港口且事故发生在公海,智利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根据运输合同条款,诉讼应在英国伦敦进行;或选择船舶故障后首个停靠港香港审理。争议焦点在于,这两地司法管辖区的责任限额均远超智利标准——赔偿基金额度将超过5800万美元,是马士基提案的三倍有余。
El Silo 的代表律师特别指出,其与马士基签订的合同包含特定责任限制条款,金额高于航运公司在智利提出的基金标准。
“根据特别法优先原则及具体条款规定,该限额仅适用于货物损毁赔偿。” 辩护团队严厉批评航运公司行为:“1月13日公海事故发生时,马士基和船东明知樱桃等水果保质期仅30~40天,若无法按时送达将完全损毁,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帮助出口商避免损失。” 法院要求马士基在三个工作日内(截至4月21日)提交裁定意见。后续法院可能直接裁决本案、要求补充证据或推迟关于管辖权和赔偿金额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