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动员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2个省份17个城市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包括5方面19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包括支持各地加强“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试点等5项措施;二是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包括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等4项措施;三是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包括持续推进港航物流类作业环节单证无纸化和交接便利等4项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包括持续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等 2 项措施;五是进一步提升外贸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包括协同推进企业“问题清零”、完善政府部门与商界沟通机制等4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