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7.2727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855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934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547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3985
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9806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68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1.0551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2744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5.0684
瑞士法郎兑人民币(CHFCNY) 8.2372
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77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7.2727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855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934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547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3985
捷克克朗兑人民币(CZKCNY) 0.3147
丹麦克朗兑人民币(DKKCNY) 1.0531
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85
日元兑人民币(JPYCNY) 0.0486
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49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44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7.2727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855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934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547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3985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22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9071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3559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6383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6946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4.1254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7.2727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855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934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547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3985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7.2727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1.9798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271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7265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4142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2131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7.2727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855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934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547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3985
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916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189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721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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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正式实施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有关希腊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 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希腊野生水产品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关于希腊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二、进口产品范围 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物繁殖材料。三、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企业、独立冷库),应获希腊官方(以下称希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希腊和欧盟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希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四、进口产品要求希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1.希腊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和《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野生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希腊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 3.希方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希腊和欧盟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5.捕捞海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如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中国、希腊和欧盟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希腊和欧盟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四)所有输华野生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五)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应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时符合冷链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五、证书要求希腊向中国出口的每一集装箱野生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希腊和欧盟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希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上完整填写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厂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证书至少用中文、英文和希腊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希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样式提供中方备案。如有变更,希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六、包装和标识要求希腊输华野生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包装应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内外包装应加贴中英文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野生捕捞)、原产国、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编号、生产地区及生产企业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野生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七、其他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口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措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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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增19国34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2025年3月24日,海关总署公布新增19国34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详情如下:1. 海关总署新增阿根廷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5071、409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2. 海关总署新增澳大利亚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877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3. 海关总署新增巴哈马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BCFN8001336028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4. 海关总署新增智利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10774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5. 海关总署新增密克罗尼西亚联邦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VR0171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6. 海关总署新增印度尼西亚3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CR 1280 - 27、CR 1278 - 13、CR 1289 - 02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7. 海关总署新增韩国7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KCS-269、KP-1021、KP-1029、KCS-273、KCS-277、KCS-274、KCS-272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8. 海关总署新增摩洛哥5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PCO.25.0092.16、PCO.25.0271.21、PCO.25.0101.16、PCO.25.0272.21、PP.74.0418.24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9. 海关总署新增马达加斯加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MAD 219 SV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0. 海关总署新增毛里塔尼亚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2.024、1.04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1. 海关总署新增挪威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T247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2. 海关总署新增新西兰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PH220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3. 海关总署新增阿曼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1333581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4. 海关总署新增巴基斯坦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PRM-A63E5E/2023,T-483/J-17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5. 海关总署新增巴拿马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注册编码为:1188-RV)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6. 海关总署新增俄罗斯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RU-051/GFV0315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7. 海关总署新增塞内加尔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005/14/CE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8. 海关总署新增苏里南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SUR/597/154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19. 海关总署新增越南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TS 1171、TS 1264 )自2025年3月24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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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未准入境食品267批 水产品安全问题仍突出
2025年3月21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2025年2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信息。数据显示,全国海关共检测出267批次不合格食品,并依法采取退运或销毁处理。尽管未准入境食品批次环比下降25.2%,但同比仍增长6.4%,反映出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收紧。在未准入境食品中,水产品占据了重要位置。2月共有29批水产品被拒绝入境,主要不合格原因包括货证不符、污秽腐败和食品添加剂超标 。其中,厄瓜多尔白虾的焦亚硫酸钠超标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焦亚硫酸钠问题卷土重来,厄瓜多尔白虾再现超标: 焦亚硫酸钠作为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在水产品加工中被用作抗氧化剂和防腐剂 ,可以防止虾类褐变,提高产品的保鲜度。然而,若超量使用,不仅会影响食品安全,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风险,如引发过敏、呼吸困难甚至损害肠胃功能。2025年2月,海关检出4批次厄瓜多尔白虾因焦亚硫酸钠超标未准入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月厄瓜多尔白虾并未出现该问题,但本月又有4批次因该原因被拒,显示出该问题仍未彻底根除。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冷冻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中的焦亚硫酸钠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以二氧化硫计) 。超标产品不仅无法通过海关检测,还可能面临退运或销毁处理。此前,该问题曾在2024年多次被曝光,甚至在国内市场的部分虾仁产品中也发现了类似超标情况。2025年央视“3·15”晚会也曾点名食品行业中“保水剂”滥用的问题,进一步引发消费者对水产品安全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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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输华牛羊肉等九类产品实现卫生证书无纸化通关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扩大实施新西兰输华产品卫生证书无纸化验核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4号),决定在新西兰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无纸化基础上,新增输华牛羊肉等九类产品卫生证书无纸化。一、基本概念 卫生证书是国外官方机构对其出口的农产品、动物源性产品、废旧物品等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敏感商品进行检验或检疫处理的官方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产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 重点政策梳理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3日起正式生效。商品覆盖范围:牛肉及其产品、羊肉及其产品、蜂产品、水产品、水生动物、可食用鹿产品、冷冻羊肠衣、盐渍羊肠衣产品、药用鹿茸和鹿角等九类产品。核心变化(全流程无纸化):新西兰官方仅签发电子卫生证书,纸质证书不再签发。三、 进口企业关注重点 申报流程无纸化:企业报关时仅需录入证书编号 ,无需提交纸质证书或扫描件。海关直接联网验核电子证书。关注电子证书状态:建议企业提前与新西兰供应商确认电子证书签发状态,避免因信息延迟影响通关。加强证书信息核对:电子证书信息错误(如品名、生产厂号、生产日期、批次号不一致)可能导致货物无法正常通关。建议加强内部审核,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影响通关时间。四、 应急机制 因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企业可凭新西兰签发的纸质卫生证书办理通关手续。如遇到问题,请与申报地海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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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希腊输华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有关希腊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 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希腊养殖水产品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关于希腊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二、进口产品范围 养殖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应获希腊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希腊和欧盟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以下称希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四、进口产品要求希方应确保输华养殖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国水域养殖。(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1.希腊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养殖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希腊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养殖水产品; 3.希腊已输华或拟输华养殖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希腊和欧盟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养殖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5.养殖区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如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养殖水产品。(三)未直接或间接(如在饲料中添加)使用中国、希腊和欧盟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希腊和欧盟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四)所有输华养殖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五)养殖、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时符合冷链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五、证书要求 希腊向中国出口的每一集装箱养殖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希腊和欧盟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希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上完整填写养殖、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养殖场、加工厂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证书至少用中文、英文和希腊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希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提供中方备案。如有变更,希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六、包装和标识要求 希腊输华养殖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内外包装应加贴中英文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养殖)、原产国、生产企业名称及编号、生产地区及生产企业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养殖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七、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进口养殖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将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特此公告。
中国海关进口信息
中国海关进口情况
进口量(万吨)
进口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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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 最新进口情况
总进口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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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变化: -26.54%
总进口额(亿元)
32.9
环比变化: -24.5%
进口均价(元/公斤)
36.7
环比变化: 2.78%